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12部門關于加快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
(寧建規〔2024〕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我市建筑業改革發展步伐,破解建筑業發展面臨的問題,全面提升建筑業整體水平,更好地發揮建筑業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依據福建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7〕136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經市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同意,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一、培育龍頭骨干企業
評選“建筑業龍頭骨干企業”(以下簡稱“龍頭企業”),由市住建局牽頭制定具體評選辦法并適時更新。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行業實際完善現有依法必須招標施工項目評標辦法,鼓勵龍頭企業參與我市項目建設。政府投資項目實行龍頭企業免繳投標保證金承諾函制度,免繳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應當自覺遵守招標投標法律法規,不免除違法違規和違約責任。扶持龍頭企業單獨或通過聯合體承擔房建、市政、交通、水利、電力等重大設施項目建設。推動有條件的龍頭企業在重大基礎設施、城市綜合體、舊城區改造的投資運營方面取得突破,支持特、一級龍頭企業適度參股(10%-20%)地方機制砂、風電等資源類項目,努力實現從單一經營向多元經營過渡?!矤款^單位:市住建局、發改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市行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以下措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均為責任單位,不再列出〕
二、支持行業企業發展壯大
扶持行業企業成立全資或控股勘察、設計、施工等企業,健全產業鏈條。建設單位具備相應資質的,其全資、控股的建設項目可按規定自行組織實施勘察、設計、施工等業務。(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國資委)
三、推動企業資質提升
建筑業企業晉升特級總承包(綜合)資質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建筑業企業晉升一級總承包(甲級)資質等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鼓勵企業調增緊缺專業資質(含公路、市政、鐵路、港航、水利、礦建、電力施工總承包資質),獎勵標準可為上述標準的1.5倍。企業同一年度內有多項資質晉升的不重復獎勵,只按最高獎項予以獎勵。
特、一級資質施工企業的總部(獨立法人機構)遷移到我市境內工商登記注冊,符合條件的享受龍頭企業相應待遇,同時給予資質引進獎勵及辦公用房補助,特級總承包(綜合)資質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1200萬元,一級總承包(甲級)資質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350萬元;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連續3年給予租金補助,第1年補助年度租金的30%,第2年補助年度租金的20%,第3年補助年度租金的10%,補助金額累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房房價的5%給予補助,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20%,累計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水利局)
四、保障企業總部用地
提升建筑業總部經濟發展水平,發揮總部經濟綜合效益,加快形成建筑產業集群。市本級及各縣(市、區)要結合建筑業企業的發展需求安排適量用地,滿足建筑業企業總部辦公基地、科研培訓基地以及建筑工業化基地等項目的建設用地。對已確定建筑業企業總部用地的,根據申請企業的資質等級、施工產值等情況,采取企業自建、建完認購、租賃入駐等方式予以扶持,具體實施辦法由住建部門會同自然資源部門另行制定后上報政府研究審定。(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局)
五、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搭建戰略協調合作平臺,對于依法直接委托施工且其建筑業產值在本市納入統計的建設項目,給予建設單位獎勵,獎勵金額為該項目年度撥付給施工單位工程款的2%。施工企業當年在寧統計的產值達到5億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企業產值每增加5億元獎勵金額增加100萬元;施工企業當年在寧統計的省外產值達到1億元,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省外產值每增加1億元獎勵金額增加25萬元。上述兩項獎勵金額合計不超過施工企業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的80%。(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水利局)
六、推進建筑工業化進程
加快推進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筑體系應用,大力發展建設工程的預制和裝配技術,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各縣市及市本級要建立裝配式建筑項目庫并實施動態管理,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帶頭實施裝配式建筑,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和供地等環節明確裝配式建筑要求,合理測算投資估算。支持在新農村建設中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鼓勵民營投資(含房地產)建設的工程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優惠政策措施,推動建筑工業化實施。(牽頭單位:市住建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局)
七、增強科技創新應用
鼓勵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企業可從工程結算收入中提取2%,作為成本納入企業技術進步發展專項資金;對引進符合扶持政策的大型專用先進設備的,享受進口貼息資金等優惠政策;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建筑業企業申請信息化管理專項補助資金,加快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對新認定省企業技術中心的建筑施工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鼓勵支持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分別給予獎勵20萬元、10萬元,復評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勵10萬元。主編工程建設國家標準或工程建設行業標準或建筑企業申報的科研項目被列入住建部科技計劃項目并通過評審的獎勵50萬元;主編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或參編工程建設國家標準或參編工程建設行業標準或第一主編住建系統國家級工法的獎勵20萬元。(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工信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
八、鼓勵企業爭先創優
實施精品帶動戰略,鼓勵企業申報優質工程,推動建筑品質提升。對獲得市、省、國家級優質工程的本市國有投資項目,工程結算時建設單位給予總承包單位和參建單位2%、4%、6%的創優增加費,建設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確創優目標和費用,鼓勵其他非國有資金投資建設工程積極創建優質工程。我市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獲得“魯班獎”等國家級優質工程獎項的給予獎勵50萬元,獲得省級優質工程獎項的給予獎勵20萬元,獲得市級優質工程獎項的給予獎勵10萬元。市政府每年對在科技進步、搶險救災、社會奉獻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建筑業企業,上報市政府給予通報表揚。(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科技局)
九、加大人才培養力度
除中央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施工企業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不具備規定學歷條件但已取得二級注冊建造師、二級注冊建筑師、二級注冊結構師執業資格者,可按符合學歷條件申報評審工程師。獲得一項以上省優質工程獎的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可按規定破格申報工程師。社會化評審和補充渠道評審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牽頭單位:寧德市稅務局、人社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
十、著力減輕企業負擔
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機制,國有投資項目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建設工程進度款支付應不低于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全面推廣保函(保險),鼓勵建設單位接受擔保機構的保函、保險機構的保單等其他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繳納上述保證金,任何單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絕。鼓勵使用電子保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投標人、中標人指定出具保函、保單的銀行、擔保機構或保險機構。推行政府投資項目投標保證金差異化繳納制度。(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國資委,市行管委;責任單位:市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措施,形成推動發展建筑業合力,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在依法依規和保證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本著有利于建設單位擇優選擇投標人的原則,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試點“評定分離”招投標模式,為建筑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對我市建筑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上報市政府給予通報表揚并按規定納入相關評優評先考核。本措施自頒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文件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由市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其中涉及獎勵補助事項均由受益財政兌現,市住建局牽頭,會同財政局及各行業主管部門聯合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監督各縣(市、區)執行。
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寧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寧德市財政局
寧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德市自然資源局
寧德市科學技術局
寧德市交通運輸局
寧德市水利局
寧德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寧德市稅務局
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
2024年2月7日
來源:寧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